昆山开发区党工委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

打印本文             

各部门,各街道,各分局,国创投资集团:

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

昆山开发区管委会

2017113

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52020年)》(昆委〔201522号)及《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昆委〔201528号),引导和激励我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深入实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以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动力,不断提升经济质量和效益,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

1.促进优质项目入驻。新增项目对我区有财税重大贡献、产业集聚突出贡献,经审核认定,给予专项奖励。

2.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企业实行机器换人和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控制技术改造,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超过10%且高于我区当年劳动生产率平均增长幅度,我区再按其两年内设备改造投入总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通过江苏省经信委认定的首台(套)设备,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绿色发展。对企业在污染防治等方面有突出创新获得昆山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表彰或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得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节能型企业、能效之星企业等称号,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得省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节能型企业、能效之星企业等称号,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得苏州市级能效之星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称号,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奖励;对企业推广、应用经国家或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节能新技术,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企业通过能源体系认证或评价,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企业列入年度重点耗能大户完成年度能源审计,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4.加大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奖励力度。对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证书、江苏(及苏州、昆山)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昆山市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称号,按上级补助资金50%给予配套奖励。小微企业完成达标创建,经评估认定,对专家考评费给予全额补贴。企业通过实施技术改造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降低安全生产风险,按改造投入资金20%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实施环保及安全转型升级,经评估认定且符合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要求的,电镀企业全面关停电镀工段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油性喷涂企业全面关停喷涂工段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油性喷涂企业全部完成油性工段改水性工段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化工企业主动取消重大危险源降低安全风险或主动转产转出一次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化工企业主动关闭(列入征收拆迁范围的企业除外),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5.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功能平台建设。对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建设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功能性园区(产业基地)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宇,实行统一招商运营、统一物业管理且入住率达到80%以上,服务引进企业运营的主要配套设施完善,经审核认定,一次性分别给予如下奖励:对园区(产业基地、办公楼宇)内所有注册在我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上年度对全区财政贡献总额首超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运营主体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园区(产业基地、办公楼宇)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园区或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社会资本、社会力量建设的电子商务平台,入驻企业超过30家,且年成交额首次超过5亿元,经评审认定给予50万元奖励;年成交额首次超过50亿元,经评审认定给予200万元奖励;年成交额首次超过100亿元,经评审认定给予500万元奖励。

6.积极培育新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鼓励社会资本、社全力量参与新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对各类资本建设运营的新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经国台办、江苏省台办认定为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对国家和省级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并向企业及创业者免费开放,经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按每个平台实际投入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7.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企业当年度申报发明专利按每件2000元一次性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奖励不超过8万元。企业当年度成功申报发明专利按每件4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按每件1000元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企业每年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授权外观专利按每件600元一次性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在国(境)外成功申请专利,按每件2万元一次性给予奖励(PCT优先)。

8.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对企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在昆山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得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在昆山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企业新获得苏州市名牌产品或苏州市知名商标认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成功申请商标注册,按每只商标3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9.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订。企业提出国际标准研制并得到立项认可,经国际标准化组织认定发布,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在昆山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获准成为国家标准,经审核认定,在昆山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0万元奖励;对企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获准成为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经审核认定,在昆山市级奖励基础上再给予20万元奖励。

10.鼓励企业融入资本市场。对经昆山市认定的拟上市挂牌企业或成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土地、环保等资源配置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对经昆山市认定的拟上市挂牌企业,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各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对在境内拟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给予100万元奖励,取得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给予10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给予20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成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昆山市级及以上各部门奖励的基础上再行奖励:对在境内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给予100万奖励;对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的,总部设在我区的给予一次性给予350万元奖励;对企业在境外成功上柜、总部设在我区的,给予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经新三板挂牌或成功上柜的转板上市企业,扣除已奖励兑现的部分给予奖励。

11.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对经我区认定且积极申报市级及以上的结算中心、贸易中心、营运中心等总部类企业,以实缴注册资本的3%一次性给予落户奖励,对分期到账的,按其实际到账资本进行计算和补差,奖励总额最高6000万元(不重复享受各级奖励);总部类企业落户发展前3年,按其对本区财政贡献的10%给予奖励。

12.鼓励企业自主科技研发。对企业新建并获得认定的昆山市级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资助企业承担国家、省和苏州市级科技计划,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和苏州市级科技计划,按上级财政资助总额的10%给予配套资助,区本级对单一科技计划项目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13.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研发机构获得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认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助;对企业获得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工程中心”“江苏省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重点工程实验室认定,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新建的昆山市级研发机构获得认定,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助。省级和国家级事项认定可以分别获得资助,同等级认定事项不重复资助。

14.鼓励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对企业获得苏州市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苏州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企业获得江苏省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认定,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企业当年获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20万元奖励。

15.支持高等学校学生自主创业。对两岸青年及高等学校学生(含在校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的各级各类众创空间自主创业,由众创空间营运管理机构统一申请,经我区主管部门认定并审核批准,可获得每人每月200元的租房资金扶持,扶持期限不超过1年,每个创业团队每年获得的扶持资金最多不超过2万元。对创业者创办研发型、四新型企业、文化创意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20万元启动资金扶持;对在我区自主申报千人计划的给予50万元资金扶持。

16.鼓励三创人才发展三新项目。对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创业、归国留学人员创业、台湾青年创业的三创人才和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的三新项目落地发展,经我区主管部门(科技、人社、经信、台办)认定的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租用办公用房创业,经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经营主体申请,按最高每平方米每天1元标准给予办公用房资金扶持,扶持时限最长不超过3年,获得扶持资金的办公用房按实际提供给入驻企业的使用面积计,最多不超过2000平方米。对获得认定的领军人才领衔创办企业,按每平方米每天最高1元给予房租资金扶持,给予每家企业租金扶持的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时限不超过3年。资金扶持实行企业先支付开发区后补贴。在市级认定的科技、人才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的基础上,经评估认定,我区再给予苗圃类、孵化类企业5%15%风险补偿,风险补偿金额最高50万元。

17.鼓励企业参与创新创业大赛。企业人才团队当年度获得科技部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名次,按奖级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50万元奖励;当年度获得江苏省科技厅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名次,按奖级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30万元奖励;当年度获得苏州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名次,按奖级一次性给予最高3万元~5万元奖励。

18.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建设各类创业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对我区引进各类资本或社会力量投资超过500万元创建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并向创业企业及创业者提供必要的公益服务,经审核认定,在昆山市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扶持或资助的基础上,按投资额10%的总体标准,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最高奖励额100万元。支持企业参与高层次展览展示展销,对企业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展览展示展销活动,对经批准设立特装展位的参展企业,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信用建设,对企业通过昆山市级信用管理贯标验收,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对企业被评为苏州市级以上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9.鼓励企业引进优秀应用型高技能人才。对在区校合作中全国各院校有效输送优秀应用型人才,按年终评定优秀、重点、突出等级,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校企合作国内各院校在我区企业开设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的现代学徒制教育班、卓越工程师教育班,按每学年每班给予3万元奖励;对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按年终评定优秀、重点、突出等级,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奖励;出站博士后留在所属企业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5万元住房资金扶持对电子信息、金融服务、IC设计等行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研发人才,年薪不低于20万元,且在我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按照其年薪的15%给予其生活津贴,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5000元,连续补助3年。每年设定100个名额,已享受市级领军人才、企业重点紧缺人才等生活津贴的不重复享受。

20.鼓励企业自主培育高技能工人。对企业工人或自主创业人士被认定为昆山开发区重点紧缺人才,给予每人每年9600元生活津贴,津贴给予最长时间3年。鼓励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对企业当年度取得职业资格培训资质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成立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对评价体系通过认定并在当年度取得50人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成果,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年终评估并按照优秀、重点、突出等级,一次性分别给予0.5万元~2万元奖励。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期限5年,由昆山开发区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文点击

标签: 昆山开发区  转型升级  昆山  
分类: 科技项目申报  
上一篇关于2017年度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开展苏州市高新技术培育企业2018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  转型升级  昆山  相关内容

——

11

2018-01

2017年昆山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汇总

[了解更多]

21

2017-03

昆山开发区党工委昆山开发区管委会印发《关

各部门,各街道,各分局,国创投资集团: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昆山开发区党工委昆山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1月13日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配套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 [了解更多]

02

2018-01

昆山市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通知

一、申报时间:2018.1.1-2018.3.30(建议大家尽早提交,留出足够时间赶在汇算清缴之前拿到认定编号,数据上传为2017年度数据,享受加计扣除政策也是2017年)。二、申报方式:全部采用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要先注册账号然后完成网上提交。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要… [了解更多]

15

2017-11

苏州市/昆山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苏州市/昆山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了解更多]

15

2017-11

江苏省/市级科技专项项目

江苏省/市级科技专项项目… [了解更多]

评论COMMENT

——

用户名 Name
评论 Comment

服务内容FOCUS 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ROJECT DECLARATION SERVICE POSITIONING, TO HELP YOU ENJOY THE BENEFITS OF POLICY

专注于科技项目申报服务定位 帮助您享受政策实惠

——

键一提供科技信息咨询、各类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型企业技术扶持等服务。对上把握国家科技政策、科技经费的走向,对下掌握科技资源,并进行精心组织、模块设计、板块拼接、整合平台,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一站式服务。

Learn more